學院各部門,、各單位:
接教育廳辦公室通知,,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為青海玉樹地震遇難同胞舉行全國哀悼活動的通知》(國辦發(fā)明電〔2010〕12號)的要求,,為表達全國各族人民對青海玉樹地震遇難同胞的深切哀悼,,2010年4月21日舉行全國哀悼活動,。全國和駐外使領館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娛樂活動,,以各種方式表示哀悼,。
黨委宣傳部
2010年4月21
附: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為青海玉樹地震
遇難同胞舉行全國哀悼活動的通知
(國辦發(fā)明電[2010]12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表達全國各族人民對青海玉樹地震遇難同胞的深切哀悼,,國務院決定,,2010年4月21日舉行全國哀悼活動。全國和駐外使領館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娛樂活動,,以各種方式表示哀悼。
請你們接到通知后,,立即將有關要求落實到相關單位,,按照國旗法規(guī)定當天應當升國旗的場所、機構和單位均應下半旗志哀,。下半旗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桿頂,然后降至旗頂與桿頂之間的距離為旗桿全長的1/3處,;降下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桿頂,然后再降下,。
國務院辦公廳
201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