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各有關單位:
2011年河南省“中原學者”申報工作已經(jīng)開始,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中原學者”申報條件須符合《“中原學者”遴選及管理辦法》所列各項基本條件。
二、申報材料
(一)“中原學者”的申報需提交《“中原學者”申請書》,內容要求重點突出,簡明扼要。A4紙雙面打印,左側裝訂。
(二)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1.附件材料目錄;
2.必須提供3-5篇體現(xiàn)申請者創(chuàng)新性貢獻和學術成績的論文復印件,其他論文、著作首頁(封面)復印件;
3.論文、專著被評價的情況,應提供學術性質的評價材料的復印件;被引用證明材料復印件;
4.科技獎勵,提供證書的復印件;科技成果評價證明復印件;推廣應用證明;
5.在國內、國際學術會議上作大會報告、特邀報告,應提供邀請信或通知復印件;
6.如獲專利或其它公認的創(chuàng)造性成果或成績,應提供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7.身份證復印件和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復印件。
(三)“中原學者” 申請書紙質材料一式11份,附件材料一式3份(分別裝訂)。同時報送電子文檔。
(四)申報材料報送截止日期為2011年10月6日。
聯(lián)系人:劉琦
電 話:65955107(外線),3073(內線)
郵 箱:[email protected]
科研處
附件: 附件1:“中原學者”遴選及管理辦法.doc2011092611494219.doc
附件2:“中原學者”申請書.doc201109261150283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