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各院部:
接省科技廳通知, 根據(jù)《關于申報2018年度河南省重點研發(fā)與推廣專項(軟科學研究科技著作出版項目)的通知》(豫科〔2017〕190號)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試行)》(豫科〔2016〕83號)和《河南省科技著作出版項目資助管理辦法》(豫科〔2014〕126號)要求,, 2018年度河南省重點研發(fā)與推廣專項(軟科學研究科技著作出版項目)申報工作已經啟動?,F(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須是省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校,、科研單位,、公益機構和企業(yè),單位治理機制健全,,管理規(guī)范,,信用記錄良好,具備承擔項目實施的能力,。
(二)申請者除滿足《河南省科技著作出版項目資助管理辦法》所要求的基本條件外,,還應滿足下列要求。
1. 項目要求著作者完成60%-80%左右書稿,,專業(yè)數(shù)據(jù)庫已完成數(shù)據(jù)收集及數(shù)據(jù)庫建設方案;有完整的編寫大綱,,完成部分書稿,有部分數(shù)字資源,;有完整的調研論證報告,,寫作方案,有目錄與樣張,。符合條件的即可提出申請,。
2. 著作者一次只允許申請一個項目(叢書除外),在獲準資助項目出版之后,,方可申請下一個項目,。
3. 2017年12月31日前出版的著作不予資助。
4. 本資助項目均在中原出版?zhèn)髅酵顿Y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出版社出版,。
(二)凡已獲得過同類項目資助的,,不得重復申報。
(三)項目負責人已承擔省財政支持的項目尚未結項或驗收的,,不得申請新的項目經費,。
(四)項目負責人必須按時完成出版項目并辦理結項,必須將項目出版經費轉到中原出版?zhèn)髅酵顿Y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屬的簽約出版社,。
(五)項目負責人既不按時完成出版項目又不結項的,,按科技項目管理規(guī)定追回撥付經費,,項目負責人三年內不得再以項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的身份申報省科技發(fā)展計劃項目。
二,、資助數(shù)量,、經費額度和要求
省科技廳計劃每年資助一批項目,每個項目資助財政經費3萬元,。凡主要作者在河南省工作的,,列入河南省科技發(fā)展計劃項目。
三,、申報材料
(一)申報河南省重點研發(fā)與推廣專項(軟科學研究科技著作出版項目)需填報《河南省重點研發(fā)與推廣專項申請書(軟科學研究科技著作出版項目)》(附件2),。
(二)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1.附件材料目錄,包括附件頁碼,;
2.已完成科研項目的計劃任務書,、驗收結論(意見)及驗收專家組名單等復印件;
3.已獲科技獎勵等證書(證明)復印件,;
4.已授權的發(fā)明專利等知識產權旁證材料復印件,;
5.已發(fā)表論文首頁復印件,SCIE/EI檢索報告,、JCR分區(qū)等旁證材料復印件,;
6. 已出版著作封面、編者頁,、版權頁復印件,;
7.申請者身份證、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復印件;
8. 河南省軟科學研究科技著作出版項目出版意向協(xié)議書,;
9. 申請者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報材料不得填寫任何涉及國家秘密的內容,,所有內容應可公開,。
四、申請程序
(一)項目申報,。申報人按照指南要求,,登錄“河南省科技業(yè)務綜合管理平臺(http://xm.hnkjt.gov.cn/)”填寫項目申報書并提交至學校,紙質材料由系統(tǒng)生成PDF文檔打印,,裝訂后報送所在院部審核后集中報送學??萍继帯I陥髸袷皆诤幽鲜】萍紭I(yè)務綜合管理平臺相關專欄下載,。
(二)預算申報,。申請省財政經費資助的,,應按要求報送項目預算。項目預算不需報送紙質材料,,申請人通過省財政科研經費管理平臺網上申報,。(http://app.hnkjt.gov.cn/)。網上填報預算時,,應在所申報項目的經費支持額度范圍內填報,。
(三)審核推薦。所在院部嚴格按照申報指南要求,,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并填寫匯總表蓋章確認,,連同項目申報書一并報送。
(四)系統(tǒng)填報時間,。我校在線填報,、提交申請材料的時間為11月16日至11月21日。
五,、推薦要求
(一)申請人需登錄“河南省科技業(yè)務綜合管理平臺(http://xm.hnkjt.gov.cn/)”,,按要求填寫《申請書》,上傳相關附件材料后提交至學校,。
申報材料應當完整,、真實,文字描述要準確,、客觀,;一經提交,省科技廳將不允許修改,。申請者所在院部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把關,,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紙質申請材料由系統(tǒng)導出PDF格式文檔打印生成,,連同相關附件材料豎向左側裝訂(不要另加封面),,《申請書》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六份及《匯總表》由院部統(tǒng)一匯總審核后于2017年11月22日12:00時前報送學校科技處BS704,,其中匯總表及一份紙質材料加蓋院部公章,。
(三)省科技廳要求按時推薦上報,逾期不予受理,。申報受理工作結束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再修改、補充申報材料,。
六,、聯(lián)系方式
(一)學校科技處
聯(lián)系人:劉琦
聯(lián)系電話:65955107
工作郵箱:[email protected],。
(二)在線申報系統(tǒng)聯(lián)系人
省科學技術信息研究院:張德楊 0371-65831885
預算申報系統(tǒng):張會娟 0371-65966242
科技處
2017年11月15日